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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立案的程序需要留意哪些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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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立案的程序需要留意哪些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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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立案的法式需要注重哪些问题?按照《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诠释,《人民查看院刑事诉讼法则》,《公安构造管理刑事案件法式的规定》等有关法令规范,决定立案的法式有以下须注重之点: 1. 公安构造受理案件后,颠末审查,认为有犯法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本身统领的,由接管单元建造《刑事案件立案陈诉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构造卖力人核准,予以立案,并建造《立案决定书》。

        

    认为没有犯法事实,或者犯法情节显著稍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景象的,接管单元该当建造《呈请不予立案陈诉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构造卖力人核准,不予立案。

        

    2.人民查看院侦查部分颠末初查后认为该当立案的,该当建造审查结论陈诉,由查看长决定;并报上一级人民查看院存案。

        

    决定立案侦查的,该当建造《立案决定书》。

        

    人民查看院对于未组成犯法,决定不予立案,但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被举报人,该当移送有关主管构造处置惩罚。

        

    3.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该当在收到自诉状或者口头告诉第二日起十五日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对于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状后,该当举行审查,并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

        

    切合刑事诉讼法第77条第一,二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诠释诠释第88条规定的,该当受理;不切合规定的,该当裁定驳回告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