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咨询热线:13705852345
    嵊州十佳优秀律师

    对绑架罪如何合用刑罚?

    当前位置 : 首页 > 刑事会见

    对绑架罪如何合用刑罚?

    * 来源 : * 作者 :
    关键词: 嵊州十佳优秀律师

         

    对绑架罪如何合用刑罚? 根据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划定,以勒索财务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正法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务为目的偷盗幼儿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正法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