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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死火灾事故案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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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死火灾事故案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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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导读:2011年2月11日,山西忻州市宁武县法院对因涉嫌玩忽职守造成六人死亡的公人员开庭审理。
    关键词: 火灾事故,案开审

        2011年2月11日,山西忻州市宁武县法院对因涉嫌玩忽职守造成六人死亡的公人员开庭审理。

       

      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30万余元。

       本日,从忻州市宁武县法院传来动静:受社会关注的山西海祥煤业有限公司“3·9”重大火灾责任事故案件已开庭审理,6名公职职员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当庭提起公诉。

         2008年3月9日12时30分,位于平定县的山西海祥煤业公司井下三车场发生火灾事故,造成死亡6人,伤6人,直接经济损失230.2万元的严峻后果。

       案发后,经专案组侦查,平定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所长王富寿,县公安局民爆物品治理大队指导员赵九林,县冠山镇安全出产监视治理站站长张沪明等6 名国家公职职员,存在违背国家相关规章轨制,不履行或不当真履行职责的情况。

         2008年2月25日,涉案职员穆素平作为县安全监视治理局煤矿安监一股安监员,在明知煤矿不符合启封前提的情况下,签字同意启封维护,终极造成惨剧的发生。

       目前,此案还在审理中,法院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