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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合同纠纷是否有优先受偿权——[嵊州十佳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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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合同纠纷是否有优先受偿权——[嵊州十佳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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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劳务合同纠纷是否有优先受偿权用工1方不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报酬1般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多个债权人向接受劳务1方主张债权的,担保物权优先受偿。债权都没有担保的,按法院采取执行措施优先受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55.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1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2、劳务合同纠纷举证责任归谁依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原告必须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劳务合同适用我国《民法典》调整,那么有关合同纠纷案件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当然也就适用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1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1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这1规定就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为此,在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只要原告能够证明同被告之间存在劳务合同关系,或者说只要被告承认同原告之间存在劳务合同关系,那么就应当由被告对其应履行的义务已经履行负举证责任,即应由用工方对其已履行工资给付义务承担举证责任。1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1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劳务报酬在执行案件是,1般不具有优先受偿权的,除非劳务报酬提供报了担保。多债权人申请执行时,债权均没有担保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的,按债权比例受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