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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谈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州等8个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建设工—刑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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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谈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州等8个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建设工—刑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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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分: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粤府办[2007]2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分,各直属机构:  2006年省委召开全省市委书记座谈会后,根据 中心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同道关于严格执行征地拆迁"3条红线”的指示要求,省府办公厅及时印发了《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开工治理若干划定》(粤府办(2006)6号),该划定实施1年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06年10月,经省政府同意,省建设厅会同省发铺改革委,监察厅,国土资源厅,交通厅,水利厅,农业厅等部分组成4个联合检查组,分别对广州,深圳,汕头,佛山,惠州,东莞,江门,潮州等8个建设工程项目较多的市落实粤府办(2006)6号文情况入行了检查,并形成了《关于落实〈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开工治理若干划定〉的情况讲演》(粤建基字(2007)5号), 中心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同道在讲演上作出重要批示:"同意讲演内容。各地必需严格执行《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开工治理若干划定》,必需严格执行征地拆迁‘3条红线’。违者,视情节,责令整改或查处."黄华华省长,钟阳胜常务副省长,林木声副省长也先后对讲演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各有关部分严格按照张德江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当真执行粤府办(2006)6号文,确保"3条红线”的要求落到实处。根据省领导的批示要求,现将讲演反映的情况及整改意见予以通报。各地,各有关部分要针对讲演中反映的建设工程项目开工治理方面存在的题目,结合粤府办(2006)6号文的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入行督促检查,对存在的题目入行当真整改,对违背划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入行严厉查处,确保征地拆迁"3条红线”的要求落到实处。  1,各地贯彻落实粤府办(2006)6号文的总体情况  (1)高度正视"3条红线”和粤府办(2006)6号文精神的学习和宣传工作,依法建设的意识和维护社会不乱的意识入1步增强。从检查的情况来望,各市市委,市政府都采取了各种方式组织市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干部当真学习关于征地拆迁"3条红线”和粤府办(2006)6号文的有关要求。汕头市举办了3期全市干部培训班入行专题培训;佛山,东莞,潮州等市召开了粤府办(2006)6号文传达贯彻专题会议入行研究和部署;深圳市召开了全市准确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不乱工作会议,要求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征地拆迁"3条红线”和粤府办(2006)6号文;部门市还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入行了专题宣传。  (2)部门市制订完善了有关配套措施文件,增强了粤府办(2006)6号文的执行效果。深圳市政府在入1步明确有关部分职责分工的同时,修改完善了房屋拆迁治理方面的8个文件,从拆迁治理,补偿尺度,补偿安顿资金的监视治理,评估治理,拆迁单位治理,行政裁决,行政强制执行等各个环节入1步规范拆迁行为;汕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开工治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建设工程项目开工治理中各部分的职责范围和查处违规行为的程序,要求所辖各地,各部分落实责任,依法行政,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佛山市政府出台了《佛山市查处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办法》;惠州市政府出台了土地征收治理,征收补偿尺度,征地拆迁过程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存征地补偿款治理办法等政策文件,为征地拆迁工作的规范化治理提供了轨制保障。  (3)加强把关,确保粤府办(2006)6号文得到了较好的贯彻执行。各市有关部分在市政府的同1部署下,紧密亲密配合,从立项,土地征收,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各个环节,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有关审批把关工作,有效地保证了粤府办(2006)6号文的贯彻执行。  (4)以检查为手段,促使粤府办(2006)6号文落到实处。佛山,潮州等市对粤府办(2006)6号文的执行情况入行检查,推动了粤府办(2006)6号文的贯彻落实。  (5)正视信访和来访工作,努力化解矛盾。广州,东莞等市高度正视处理征地拆迁补偿,安顿纠纷等题目,发现苗头,及时解决,使1些上访事件和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维护了社会的不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