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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述网恋闪婚族为琐事闹“闪离” 法院不予离婚拆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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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述网恋闪婚族为琐事闹“闪离” 法院不予离婚拆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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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恋闪婚族”又为琐事玩“闪离”


    法院:小夫妻情未了,不予离婚!


    两人通过网聊相识见面,4个多月后,即登记结婚。然而,新婚后不久,面对生活中得琐事,这对小夫妻开始了吵吵闹闹又要“闪离”。但1人坚决要求离婚,1人又坚决不同意,并在法庭上相互指责。近日,南京市建邺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仅仅是为琐事争吵,感情未破裂,为对双方负责任,依法不予离婚。


    今年20多岁得南京市民刘先生,通过QQ认识了同城女孩张小姐。双方经网络聊天后,觉得彼此志趣相投,爱好相近,相见恨晚。1个月得网恋后,两人相约见面。此后,又经过了4个月现实生活得相恋,双方迅速领了结婚证书,步入婚姻殿堂。


    然而,由于双方缺乏必要得了解以及对婚后所要面对得生活得心理准备,新婚后不久,天天要应付得诸如柴米油盐酱醋茶等生活琐事,让这两名年轻人开始产生矛盾。由于沟通不当,又致使矛盾不断加深,不停得吵闹让双方似乎意识到当初结婚是不是太草率了。刘先生指责妻子性情暴躁,而张小姐则指责自己得丈夫脾气也很坏,常常不顾自己得感觉,为小事责骂自己,有时还会动手打人。因生活琐事多次发生争执后,张小姐1气之下,搬回到自己父母家居住,不肯再回去。刘先生也觉得受琐事困扰太伤神,决定向建邺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刘张婚后感情尚可,双方虽产生过不少矛盾,但多为生活琐事,这是年轻人初次面对生活时,缺乏心理准备所致,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希望双方在今后得共同生活中遇事能冷静处理,珍惜双方感情基础,重视审视和开始新生活,法院双方不予离婚。